沪松教办〔202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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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上海领科双语学校开展高中学历教育招生的申请已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你校开展高中学历教育招生。办学内容为高中学历教育;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梁洵安;办学规模为3个年级,每个年级4个班,每个班35人;招生对象为本市普通初中毕业生;办学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亭南路559号。
你校在获取教学操作允许后,要要从严遵循《中国各族人民中华共和国民办文化教肓有利于法》《东莞市文化教肓理事会会等是行业光于深入推进一般的高中部校学建筑的多方位暂行办法建议》等密切涉及社会道德涉及安全法律法规、程序让依法依规依归教学操作,并作好涉及的法定代表托运工作的。小编希望你校能规范标准操作,缔造教学操作独特,多方位增长文化教肓安全服务性能。
特此审批
2024年4月17日